2007年12月15日星期六

為難


開始發現自己很傻,往往因為有所期望,而令自己非常失望。

或者,不再抱持那些強人所難的想法,會令自己好過一些。這也讓我想清楚,甚麼是「別人」的真義。稱得上別人,就不是自己的了。我明白為何自己一直沒有安全感,總在想對「別人」好,或希望「別人」用我接受的方法,待自己好一些。其實我真的很簡單。我只要一個我喜歡,而又肯陪伴我做無聊事的人而已。

現在我明白,那是不可能的。就像超人和蝙蝠俠的分別:超人是天生的,他只在扮人類;而蝙蝠俠是靠科技戰衣,是人在扮蝙蝠俠。超人可扮成蝙蝠俠,但蝙蝠俠扮不了超人啊!試想想,你怎要求蝙蝠俠飛起來呢?

做咩啊?唔明啊?唔緊要,你同佢,仲有好多人都唔明。

2 則留言:

  1. 2007年12月16日上午8:58
    你個「超人和蝙蝠俠」的比喻又幾特別。
    不過,
    我覺得「超人和蝙蝠俠」都是人扮的,
    都是電影的橋段,都是虛構的,
    都是在現實中不可能發生的。
    別想太多,醒吓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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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2007年12月16日上午11:11
    巫巫︰
    對不起,看了你這個post,我很心痛。其實我不是你所想的去識男仔。你不要誤會好嗎?我不要巫巫這樣啊!我永遠只想與你在一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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